警察证实她就是传道人后,就是一阵殴打
2003年1月13日上午,家住黑龙江宝清县小城子乡宝石林场的李新玲(女),在小城子乡青龙山村的赵元理家传福音时,被抓到该乡派出所。所长毕世国证实她就是传道人后,随即对她就是一阵殴打。
当日下午2时许,李被转至宝清县公安局。局长杜福祥逼她交待带领是谁、和谁有联系等。
下午5时,李被关进了本县第二看守所“好好反省”。直到29日,警方胁迫李写下了“以后不再信神、传道”的保证书后,才将她释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