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省“三班仆人派”一女传道人被判刑三年
41岁的翟明霞,家住吉林省通化县果松镇铁。近期她因传道被辽宁省铁岭县警方判处劳动教养三年。
2003年1月3日下午2时许,翟在铁岭县凡河镇贺家屯村的徐庆海家传道被捕。当时,凡河镇派出所警长郭忠权、王立明等人没收了她的信神书籍和传福音资料,之后将其押至该所。
次日上午8时她被转至铁岭县公安局,当晚又被押送到该县看守所。关押期间,她曾多次遭到公安人员毒打审讯。
最后,警方以“参与邪教、扰乱社会秩序”为由将其判刑,2月17日,翟被转至辽宁省马三家劳动教养院服刑。